记者10月30日获悉,为加快我市棚户区改造,改善棚户区居民居住生活环境,市棚户区居民搬迁改造领导小组日前通过并下发《乌海市棚户区居民搬迁安置暂行办法》。棚户区居民搬迁安置工作将本着搬迁自愿、多方筹资、梯次转移、搬迁新址与拆除旧房同步的原则进行。
《办法》明确了棚户区搬迁范围:海勃湾区包括卡布其(含包钢石灰石矿区)、铅矿、摩尔沟矿区;乌达区包括梁家沟(含原教子沟)、苏海图(含原振华办事处)、五虎山矿区;海南区包括公乌素、拉僧庙、老石旦矿区。棚户区居民搬迁实行异地择址统建住宅楼的方式进行安置,住宅楼为经济实用住房,执行经济实用住房管理的相关规定。具体搬迁新址范围为:海勃湾区搬迁至双拥东街原旧货市场以及和平东街以北、原广播电台发射塔以东区域内;乌达区搬迁至乌达矿业公司住宅楼以北空地;海南区搬迁至拉僧仲和公乌素镇地区。
《办法》规定,对于同院长期居住两户以上直系亲属的,可视实际情况安置;一个户口两处房屋以上的,安置一处,其余用货币补偿;对于在棚户区内有住房,无当地户口的被搬迁人,实行一次性货币补贴,搬迁人(各区棚户办)与被搬迁人签订补贴协议后,被搬迁人在规定期限内拆除旧房屋,领取补贴费,搬出棚户区;对于违章建筑和2006年12月5日后迁入的居民,不予安置;对于被搬迁人中的鳏寡孤独及享受低保政策的特困户等弱势群体,可适当建设部分廉租房,实施搬迁。
此次异地择址统建住宅安置标准,按建筑面积(以有资质的测绘部门测绘的平米数为准)依次分为4种户型:60平方米以下,60-69平方米,70-79平方米和80-89平方米。在具体户型选择上,原有证房屋60平方米及以下的棚户区居民,只能申请第一种户型;原有证房屋69平方米及以下的,在一、二种户型中选择;原有证房屋79平方米及以下的,在一、二、三种户型中选择;原有证房屋80平方米及以上的,在四种户型中选择。对三代同堂的住户可在户型选择上给予适当照顾。
住宅房价由市发改委测算确定和发布,楼层差价在基准价格的基础上,按增减总值等于零的原则,由搬迁人自行掌握并公布。搬迁人给被搬迁人安置住房时,按准购证和购房交款顺序分批进行,楼号、楼层及房号采取先申请、后摇号的方式确定,并与被搬迁人签订搬迁安置协议。对户主为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行动不便的残疾人住户,可优先在一、二层楼内摇号。
乌达区 350户棚户区居民实现搬迁
乌达区矿区居民搬迁项目(包括棚户区和城陷区)始于2006年,包括滨海小区一、二期和温馨家园一、二期工程,目前各项工程建设进展顺利,建成后将惠及矿区居民18861户64127人,其中神华集团所属居民近11403户38780人。
据了解,滨海小区一期工程建设住宅楼10栋,已于2006年全部以优惠价售给棚户区居民,实现搬迁350户。今年,乌达区依照《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07】第33号文件精神和市政府与神华集团签订的《关于煤矿棚户区居民搬迁改造框架协议书》的相关约定,又在滨海小区续建了4栋住宅楼(1栋已完工),预计年内交工,可实现搬迁棚户区居民306户。
位于乌达矿业公司住宅楼北侧的温馨家园各项工程建设目前进展顺利。其中,投资1.7亿元的温馨家园一期已基本完工,共建住宅楼22栋,建筑面积15.5万平方米。温馨家园二期目前已完成地勘、规划、施工图设计等,正在进行工程的招标工作。二期计划投资2.08亿元,建设住宅建筑面积21.92万平方米共58栋楼,可入住居民2946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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