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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收入居民、在校学生等群体不久也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了!记者13日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获悉,今年下半年,我市将正式启动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区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这也是2007年市政府为民所办十件实事之一。
我市现有人口约46.5万,现行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区合作医疗制度尽管已覆盖到了城镇职工、农区居民和离休人员、老红军等特殊人群,但还有60%的城区居民被挡在医疗保障大门之外。即将实施的城区居民医疗保险,正是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为目标,着重解决城镇居民尤其是低收入或困难群众的医疗保障问题,努力实现医保全覆盖。
城区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启动后,将具有本市户口,无力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者、个体从业人员、城镇无业人员、投奔子女从外地迁入的老人、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外来从业人员以及在校学生等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参保范围。据初步测算,城区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下半年启动后,到2008年参保居民将达到28万人。
由于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多为无收入和低收入人群,在缴纳保险费时,市、区财政将根据居民的收入状况和承受能力,给予必要补贴,特别是对低保人群将考虑适当给予全额补贴。
目前,有关部门正依照不同参保人群的健康状况、缴费标准及我市的医疗消费水平,科学合理地确定医疗保险待遇标准,原则上18岁以上居民待遇标准将略低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高于新型农区合作医疗待遇;对18岁以下未成年人,相比商业保险,缴费额度要低一些,医疗保险待遇略高一些。阿珑 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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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于2000年1月正式启动实施,基金筹集方式为,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8%征缴保险费,其中用人单位缴纳6%,个人缴纳2%。
2005年我市建立了新型农区合作医疗基金统筹制度,参合农区居民每人每年缴纳10元,在患大病后就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