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商务部公告了将于今年12月1日实施《餐饮企业经营规范》,文中规定餐饮企业“须明示营业时间、供应品种、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及其他特殊规定,销售的食品应当明码标价,并严格按照标价执行,提供的服务内容和费用应当符合与消费者的约定”。这意味着从12月1日起,包间费、最低消费、开瓶费等将在餐馆收费项目中予以明示,也就等同于“默许”了开瓶费。这样,商务部即将出台的新规,将“开瓶费”“自带酒水”等难题,再次推到了风口浪尖。
开瓶费 大多酒店不收取
13日,记者走访了城区人民路、和平街一些酒店后了解到,无论是普通的酒店还是高档酒店,对自带酒水问题都没有规定。
广场北侧一家酒店工作人员表示,为了吸引顾客就餐,目前酒店对顾客自带酒水没有什么限制,也没有额外收取开瓶费。人民路草原牧歌酒店的一位负责人称,酒店刚开业时曾经谢绝顾客自带酒水,并对自带酒水的顾客收取过开瓶费。但一段时间后,感觉不可行,便取消了谢绝自带酒水和收取开瓶费的规定。
而记者从一些KTV和西餐厅了解到,由于酒水是他们主要的利润,大多不允许自带酒水。
酒店 举双手欢迎
一些酒店的负责人对商务部新规持欢迎态度。人民路一大型酒店的有关负责人认为,新规要求明示开瓶费收费标准,一方面可以使消费者清楚收费,从而可以自主选择消费的方式以及在不在这家店消费;另一方面也有助于维护行业的利益,构建一个和谐的餐饮环境。他认为,新规定对酒水进行明文公示,实现了合法化。
虽然大多酒店负责人对新规比较欢迎,但他们同时告诉记者,新规实施后到底收不收开瓶费,还要看看业内是否会统一收取。
消费者 拒绝开瓶费
虽然商务部新规“默许”了开瓶费,但消费者却不买账。经常自带酒水到饭店吃饭的李先生告诉记者,老百姓出去吃饭自己带酒,主要是因为酒店卖的价格要比外面贵很多。他认为店家在菜肴上已经有一定的利润,就不应该在酒水上谋取利益。因此酒店不应该禁止顾客自带酒水,而收取开瓶费则更不应该。白先生除了拒绝开瓶费外,也对新规是否与《消法》冲突充满了质疑。白先生说:“商务部新规‘默许’了开瓶费,却没有界定如何收取,这不是放任饭店为所欲为吗?虽说现在大小饭店遍地都是,顾客的选择面大了,但相比而言,消费者整体仍处于弱势。他认为,开瓶费保护了商家的利益,但对消费者来说并不公平,剥夺了消费者公平交易的权利。”